我最常犯的錯誤就是想把所有帶感的元素都塞進現有的人物裏,所以設計出來的人物都有著很忙的童年:三歲學鋼琴四歲小提琴五歲長笛(剛才第一個打出來字是直笛啊這小學生樂器怎麼可能是我主角還要花心力學習的東西!);六歲和父母一起到國外深造:左攬父親的外交禮儀,右抱母親的藝術天份,上承祖父的圍棋造詣,西學嬌嫩鄰居男孩新的西洋棋,更逆天的是路過布魯克林街頭還當場用油漆刷揮毫用中式山水畫虐趴一幫街頭混混成為大姐頭。
但我忘記了其實小說重要的不是角色屬性,而是互動發展後合理又緊湊的橋段。
好的小說就是好的故事,背景設定可以很豐富,但是你簡歷般的倒給讀者,就像旁白一直介入,角色本身的動力不夠,沒有好好的展現自己的屬性,更重要的,沒有讓讀者知道這個角色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內心的渴望與糾結,還有克服拘束的突破。
我個人是契科夫派的:如果第一幕的牆上掛著一把槍,在劇終前必須要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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